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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需要熟记的6个时间点
浏览:4045   更新时间:2019-01-20   关键词:绩效管理咨询公司

时间点一:1个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时间点二: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时间点三:36个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时间点四: 60天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之日60日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时间点五:1年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以后,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时间点六:15年
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需要注意的是,15年的年限只是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前提条件,间断缴费几年,基础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比例就会少几个百分点,退休后享受的待遇自然也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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